李春良副局长在全国林业草原计财调度会上的讲话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8-06-29来源:计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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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支撑保障  抓协调落实

全面提升林业草原计划财务工作水平

——在全国林业草原计财调度会上的讲话

李春良

(2018年6月2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新组建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批准召开的第一次计财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各项部署,对接机构改革时期资金政策重点工作,调度上半年计财工作进展,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上半年计财工作进展情况

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计财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大局和林业草原发展全局,着力构建全面保护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改革和多元投入的林业草原资金政策支撑保障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完成造林7064万亩,占全年计划任务的70%;林业产业总产值3.06万亿元,同比增长10.6%;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788亿美元,同比增长10.1%。

资金投入继续增长。中央林业草原投入规模再创新高。落实中央资金1440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2亿元、中央财政资金1238亿元。开辟了国有林区林场道路、国家公园试点等一批新的资金投入渠道,联合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促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连通林业局局址、林场场部及林下经济节点的道路,总体纳入公路网规划,预计今后3年中央投资将达192亿元。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新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48个、放款96亿元,截至目前,国家储备林等贷款项目累计达到160个、授信1337亿元,放款480亿元。落实世行和欧投行联合融资3.8亿美元,支持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

扶持政策不断完善。逐步提高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补助标准,由2013年当地城镇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80%提高到2016年的80%;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中的教育经费、医疗卫生经费标准比上年提高15%,政府经费比上年提高10%。大力支持国有林区改革,落实中央投入242亿元,对改革推进快、剥离办社会职能和人员移交力度大的,在资金安排上给予了倾斜。继续支持国有林场改革,落实国有林场改革补助和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0.23亿元。不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障政策,进一步增加了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印发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研究提出了支持海南和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林业重大举措。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组织编制了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初步建立了国家公园资金保障机制。

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林业计财系统共同努力,实施了5个超千亿的重大工程项目,即:完成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74万户、中央投入252亿元,总投入达到1100亿元以上;全面保护天然林中央投入近1300亿元;退耕还林还草中央投入达到1400多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央投入达到1001亿元;贫困地区中央林业投入达到1900亿元。上半年,在2017年实施18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又启动30个示范项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启动实施了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浑善达克、青海湟水3个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

三大战略稳步实施。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率先突破,编制完成了《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发展规划》,推进京南地区成片森林建设和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启动实施了雄安新区绿化项目,落实京津冀生态保护修复中央投入33.7亿元。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启动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规划》《长江两岸植树造林指导意见》,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落实长江经济带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中央投入296亿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林业经贸合作,加快沿线重点国家林业合作规划落地,启动编制中国东盟林业经贸合作规划,举办“一带一路”林业国际经贸合作培训班,有效应对打击非法采伐等国际热点问题。

生态扶贫卓有成效。“四精准三巩固”林业扶贫思路日益完善,生态补偿脱贫、国土绿化脱贫、生态产业脱贫体系初步形成。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6部门印发了《生态扶贫工作方案》,落实生态护林员中央财政资金35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预计达到50万人以上;完善天然林保护、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参与生态管护。积极推广山西合作造林扶贫经验,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增加收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安排“三区三州”所在的云南、四川、甘肃、新疆、西藏等省区任务676万亩,占全国总任务的54%。利用现有林业扶持政策,完善瞄准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收益分红机制、风险共担机制,指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定点帮扶脱贫,在广西、贵州两省区有力支持下,帮扶罗城、龙胜、独山、荔波4个定点县贫困人口脱贫。我局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考核中获得“双优”。

重大改革有效保障。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我局主动沟通协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承接草原、国家公园等投资、预算和资产,确保改革期间机构、业务平稳运行。经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接,按照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划入划出情况核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退牧还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资金划入我局管理。

计财工作取得的成效,可圈可点、令人振奋。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存在的困难和挑战:资金政策保障能力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投入总量不足、补助标准较低等问题仍然是制约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的关键因素;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普惠性支持政策与各地区域性、特殊性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缺乏针对性、差别化的政策和制度设计;传统的资金项目管理方式方法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适应,创新意识不强,改革举措不多,重事前审批分配,轻事中事后监管,滞留、截留、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还时有发生。计财工作综合性、系统性、政策性强,涉及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大家一定要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沟通协调,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制度办法,强化资金管理,不断提升计财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机构改革将全面到位,各级林业草原计财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安排,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推动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增加国土绿化任务,完善全面保护制度,夯实改革政策基础,健全多元投入体系,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为全面提升新时代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大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贯彻落实,重点做好8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系。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对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计财部门要加强战略谋划,确保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科学有序、稳步推进。健全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的规划体系。各地要着手开展林业草原现代化目标任务研究和“十四五”规划重大问题前期研究,编制一批新的重大规划,以五年规划为主体、专项规划为支撑、地方规划为基础,将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到各个阶段、各个规划和各个地区,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我局制定的“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方案和任务清单,重点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目标指标、重点领域分省任务完成情况、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重大任务等6个方面,总结成效、分析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确保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完善统计标准。优化调整符合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特点的统计指标设置,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抓紧研究建立包括草原、国家公园等在内的新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经济运行分析,提高统计报告质量,切实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配合划好生态保护红线。去年已经国务院批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15个省区市,要做好林业和草原领域落地上图工作,特别要关注经我局协调不划入红线的集体和个人约6000万亩人工商品林,不要出现反弹。今年底批准划定方案的16个省区市和5大森工集团,要重点关注人工商品林和经济林盲目划入、重点国有林区划入比例过高、自然保护地边界和功能分区模糊、局址场部和航站、村庄没有避让等敏感问题。

(二)推进林业重点领域改革。各级计财部门要按照中央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和“三定方案”,紧盯机构职责和人员调整,实时捕捉掌握最新动态,主动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对新划入的草原、国家公园等职责,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预算和国有资产划转等相关工作,做到应划尽划,不遗不漏,确保改革后机构和业务正常运转开展。要充分利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增加的契机,进一步扩大资金盘子。要按照“转机制、保民生、强监管”的要求,支持加快组建省级重点国有林管理机构。推动重点国有林区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认真测算和积极筹措改革所需成本。落实重点国有林区林场金融机构债务处理政策。积极稳妥安置富余职工,继续通过鼓励创业、对外合作、劳务输出等途径,促进职工转岗就业,确保职工生活有保障,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继续支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尽快完成市县改革方案审批,落实改革政策和经费,支持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障政策,落实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三)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要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仅体现在数量、面积和规模上,更要体现在质量、效益和结构上。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工程引领、投资拉动,又要坚持市场主体、面上并进、社会协同。各级计财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平衡、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加强资金统筹,加强工程带动,加强执行监督,为实施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供支撑保障。全面完成2018年营造林计划。上半年,全国31个省份中甘肃、河南、福建等8个省已超额完成全年造林计划任务,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8个省完成造林任务已经过半但也有5个省完成任务不足50%。各地一定要把造林计划完成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安排好营造林生产三年滚动计划的基础上,抢抓秋冬季和雨季造林,将任务落实到位,将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完成全年造林任务。强化计划执行监管。加强营造林生产进度的统计调度,对营造林任务完成好、在大规模国土绿化中做出较大贡献的省份,中央在今后投资安排中予以重点倾斜;对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之外的营造林任务,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考核。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强化营造林项目在线监管,确保任务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避免资金沉淀。我局将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省区和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控。各地要统筹整合资金支持“百县千场”行动,推进国土绿化100个重点县、1000个重点林场建设。今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林业贷款贴息补助合并到了造林补助项下,各地在分解落实中,要突出重点,对造林大县倾斜支持,可以采取以奖代补、先造后补、贷款贴息等补助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投入造林的积极性。

(四)推进“三大战略”区域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加快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启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推进林业草原改革。沿江11个省市林业部门要按时报送基础数据和规划材料,抓紧确定目标任务和分工安排。联合国家发改委尽快制定出台《长江两岸植树造林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造林范围、形式、融资模式、管理机制等,沿江各省要主动作为,积极而为,协同联动,全力做好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抓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率先突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的《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加强雄安新区森林城市建设和白洋淀湿地保护修复,集中连片建设森林、湿地。3省市林业部门要将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等重大生态工程向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区域倾斜,加快张家口冬奥会赛区绿化,构筑环首都绿色生态屏障。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和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建设。抓好“一带一路”林业经贸合作。发挥区位优势和重要窗口作用,加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林业对外投资合作健康发展。着力抓好满洲里、绥芬河、俄罗斯托木斯克等一批林业对外经贸合作标志性项目,协调争取林业境外合作区、林产品出口退税等扶持政策,推动成立“一带一路”林业发展基金。完善林产品国际贸易预警机制,制定进口木材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

(五)加强生态扶贫精准施策。认真贯彻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三年行动部署,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创新生态补偿、国土绿化、生态产业等生态扶贫机制。生态护林员精准到人。今年新增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将重点安排到“三区三州”和其他深度贫困县。下半年,我们将对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及作风整治开展督查。请各地加快选聘进度,加强已聘生态护林员管理、培训。挖掘生态护林员脱贫典型事例,探索生态护林员积极服务农村工作的模式,把生态护林员、草管员打造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带头人。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精准到户。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继续将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各地要优先支持贫困县,贫困县要覆盖有需求、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指导贫困户利用退耕地发展适宜产业,增加资产性收益。发展生态产业脱贫。加大现有政策支持力度,发展林下经济,实现近期脱贫增收,发展长效木本油料产业,巩固脱贫成果。通过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扶贫能力。各地要因地制宜,动员乡镇林业工作站技术人员,指导以乡村为单位,确定生态产业项目,积极探索“龙头企业+”等多种经营模式,保障贫困人口前期获得可观的土地流转、劳务等收益,后期获得稳定的经营、分红等收益。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定点扶贫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将定点帮扶任务、举措、责任逐条落实到单位、到人。大力开展扶贫培训,加强定点县脱贫攻坚的督查指导,确保定点县按期脱贫摘帽。

(六)加强国家储备林金融风险防范。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部署,查找金融创新的风险点,切实防范林业金融风险。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到林业草原融资项目零风险。各地要按照国家林草局通知要求,对林业草原融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存量贷款项目,融资风险方面重点检查融资模式、融资主体、资本金来源、担保方式等是否依法合规,涉及地方财政出资的是否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项目运行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内容是否符合目标方向;资金使用方面重点检查中央投资和贷款资金是否按资金管理办法使用,是否按期还款。新增贷款项目,各地要严格审核项目建设方案,指导编制可研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以自身现金流还本付息,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各地要认真查找风险点、列出问题清单,对不符合要求的,协调有关方面,立即整改。各地要加强林业部门和项目设计单位培训,准确把握国家金融政策、建设方案和可研报告编制要求,从项目前期工作介入,确保“零”风险。各地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用好国家储备林优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资本金等政策,利用林权抵押、林业PPP、“龙头企业+合作社+林农”、政府特许经营、企业自主经营等投融资模式,新启动一批利用项目自身收益还款的国家储备林项目。

(七)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资金政策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等要求,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争取资金政策,保障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保护、运行和管理。做好各类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工作。目前,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已经整合转隶到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管理局),要全面摸清人、财、物家底和现有资金政策支持渠道,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合理确定省、市、县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支出责任。组织编制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加快完成东北虎豹、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指导支持海南热带雨林、云南亚洲象等国家公园申报。通过规划引领,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任务和空间、结构布局,逐步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新格局。加快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由中央政府出资保障;委托省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根据事权划分分别出资保障;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公共服务设施要与所在地同步规划建设。各地要协调整合现有用于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环保、水利、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重点项目支出。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政策。

(八)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约束各级计财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战略高度,重视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要增强使命担当,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工作,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加强源头监管。建立符合现代化要求的林业草原计财监管体系,健全完善“1+3+N”计财会商和工作监督约束机制;扎实做好内控建设,制修订《林业草原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等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资金项目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管。摒弃切块下达资金就是“过路财神”的错误思想,紧密结合基建、财政、扶贫等资金项目特点,始终盯住资金项目运行的全过程。要重点抓好联合驻部纪检组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2018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改革发展资金稽查、林业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整治以及资金项目突出问题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结果应用。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精神,激励和惩治手段并重,进一步加大正向激励,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大项目资金分配因素中考核评价结果的权重,引导各级林业草原部门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真正将林业草原资金安排给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地区,切实发挥资金项目调控的激励引导和保障支持作用。

同志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计财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发扬忘我、奉献、苦干的精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再接再厉,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交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