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有关情况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7-07-31来源:计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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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林业有关情况

一、 基本情况
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东与我国台湾岛相望,西、南、北分别与浙江、江西和广东接壤,国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福建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山地和丘陵占国土面积的80%以上。海岸线长达3752公里,沿海岛屿众多,共有岛屿1500多个。主要山脉为武夷山脉;主要河流有闽江、九龙江、晋江、交溪、汀江等。全省年平均气温17—21℃,年平均降雨量1400—2000毫米,全省共辖1个副省级市、8个地级市、85个县级市(市辖区、县),常驻人口3839万人。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十二五”以来,福建林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重造林,资源培育有新成效。“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完成植树造林1687万亩,比“十一五”增长50%;新增国家森林城市3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31个、绿色乡镇329个、绿色村庄5945个,2016年新增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3个。至2016年底,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140万亩、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60.5万亩,速生丰产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942万亩。二是重保护,生态功能有新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累计达到1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累计达到21个;新增省级以上森林公园71家,累计达到157家,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0家;新增国家湿地公园5处、至2016年,累计达6处;新增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3个,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累计达到40个。2016年,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为0.02‰、0.77‰,低于控制目标,森林火灾受害率同比下降84.4%。三是重创新,林业改革有新突破。“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发放各类林业贷款948.19亿元,其中林业贴息贷款64.5亿元、林权抵押贷款103亿元,2016年累计发放各类林业贷款199.40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12.97亿元,2016年森林综合保险年参保面积超过0.9亿亩,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林木收储中心,至2016年底组建林权收储担保机构37家。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3827个、家庭林场554家,促进了林业规模经营。2013年福建率先在全国开征森林资源补偿费,至2015年末,全省累计征收森林资源补偿费37.36亿元,2016年8月1日起停征森林资源补偿费。2014年率先在全国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探索林地保护管理新模式,2016年规划补充林地17.6万亩。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改革后,至2016年省级林业审批项目由22项精简为10项,下放10项审批权到自贸试验区,公布并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三个清单。四是重民生,特色产业有新进展。至2016年末,福建省设施花卉种植面积达13.22万亩较上年增长3.44%、丰产竹林基地630万亩、丰产油茶基地133.3万亩、林下经济种植基地814.3万亩,“森林人家”品牌被我局采用并在全国推广使用。全省现有境内外上市涉林企业29家、“中国驰名商标”36件、国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家、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4家。“十二五”期间,全省林业合同利用外资19.12亿美元,实际到资13.11亿美元;林产品进出口总额320.6亿美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117.4%,2016年林产品进出口总额405.03亿美元。
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福建省林地面积1.39亿亩,森林面积1.2亿亩,比七次清查净增加519万亩,森林覆盖率65.95%(福建省统计数一致),比七次清查提高2.85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6.67亿立方米,森林蓄积6.08亿立方米,比七次清查净增加1.23亿立方米。
福建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全省分布有野生动物873种、昆虫1万多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8种,包括云豹、豹、虎、黑麂、蟒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03种,包括猕猴、黑熊、穿山甲、豺、大灵猫等。有高等植物4703种,约占全国的14.3%。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野生植物有52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8种,包括苏铁、闽粤苏铁、四川苏铁、水松、南方红豆杉、钟萼木、东方水韭、莼菜等;国家二级保护44种,包括福建柏、金钱松、长序榆、红豆树、鹅掌楸等;列入福建省第一批地方重点保护范围的珍贵树木有25种,包括油杉、南方铁杉、长苞铁杉、青钱柳、福建青冈、福建含笑等。
二、 中央林业投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福建林业生态建设,将福建省纳入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范围,实施森林抚育、油茶林建设和森林防火等工程项目。“十二五”期间,我局安排福建省林业投入57亿元,比“十一五”增加38亿元,增长2.8倍,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3亿元,财政补助资金44亿元。2016年,我局安排福建省中央林业投入11.4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8333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0.6亿元。2017年安排11.93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21亿元,财政补助资金10.72亿元。
三、 营造林情况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完成造林1686.8万亩,其中荒山造林659.67万亩,“四绿”工程(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造林544.4万亩;完成森林抚育5212.4万亩、封山育林(新封)637.59万亩。2016年完成植树造林130.05万亩,占任务的130.05%;森林抚育321.06万亩,占任务的107%;封山育林212.9万亩,占任务的106.5%。
四、 林业产业情况
2016年,福建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611亿元,居全国第四位。2016年商品材产量577万立方米;竹林面积1623万亩,居全国首位(其中毛竹1504万亩),年产竹材7.47亿根(其中毛竹4.87亿根)、鲜笋176.8万吨,2015年产值达483亿元;油茶林面积346.9万亩、年产油茶籽9.9万吨、茶油2.6万吨,产值达33.6亿元;花卉种植面积120.10万亩,2016年产值达559.04亿元,实现销售额284.0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7.34%和26.36%;人造板、松香、木质活性炭、木制家具等主要林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
五、国家储备林建设情况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完成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126.7万亩。“十三五”期间,福建省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50万亩,建设速生丰产林、大径材等战略性资源基地250万亩。目前中央累计投入3.4亿元,贷款7亿元,完成建设任务205.85万亩。利用国开行贷款建设的永安市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已实施;南平市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已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论证。南平项目拟建设国家储备林468.97万亩,总投资182.98亿元,申请国开行贷款170亿元,将以PPP模式运作,目前各方正积极开展工作争取项目贷款尽快落地。
7月11日,国家林业局、福建省政府、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共同推进深化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合作协议》。“十三五”期间,三方充分发挥政府组织优势和开发性金融优势,拟支持福建省林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建设发展,意向合作融资额度600亿元。以福建省南平市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为启动项目,采取PPP模式,支持龙岩市、三明市、永定区、将乐县等市、县(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家储备林基地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福建省南平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同时签署了《共同推进南平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合作协议》。

六、 天保工程区外停伐补助情况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福建省天保工程区外停伐补助33290万元。其中:国有商品林面积183.34万亩,安排国有林管护费1467万元,国有林停伐补助15982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商品林面积3168.23万亩,安排补助15841万元。
七、 国有林场改革和集体林改情况
福建省有国有林场215家,其中:省属国有林场106家、县属国有林场109家。经营区总面积1318.5万亩,其中:省属国有林场608万亩,县属国有林场710.5万亩。职工人数26266人,其中省属国有林场12995人,县属国有林场13271人。根据测算,中央财政共补助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2.55亿元,已全部拨付(其中2015年安排拨付2.48亿元,2016年安排拨付713万元)。2016年3月,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2016年4月,召开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进行动员部署,目前,市、县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全部批复,进入实施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改革进度偏慢,要在今年完成改革,任务还很艰巨,国有林场道路等基础设施较薄弱,纳入属地政府规划建设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集体林改方面,“十二五”期间,福建省集体林权确权面积12563万亩,发证率98.97%;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03亿元、森林综合保险年参保面积超过1亿亩,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林木收储中心,2016年,新增林权流转面积15.3万亩(累计1062.8万亩)、林业专业合作社211家(累计3827家)、家庭林场101家(累计554家)、林权收储担保机构7家(累计37家)。
八、 龙岩市和武平县中央林业投入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中央累计投入龙岩市林业项目资金21.98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1.69亿元,财政补助资金20.29亿元;累计投入武平县林业项目资金3.1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098万元,财政补助资金2.89亿元。